新污染物生態環境監測標準體系表(2024年版)有關信息解讀
為加強新污染物生態環境監測標準的頂層設計,推動新污染物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,生態環境部發布了一篇關于《新污染物生態環境監測標準體系表(2024年版)》的同通知并附帶了文檔《新污染物生態環境監測標準體系表(2024年版)》。體系表由新污染物生態環境監測標準體系框架圖和體系項目表構成,主要是為了開展新污染物調查監測、監督管理等工作提供重要參考。
新污染物生態環境監測標準體系框架圖
該框架圖的設計緊密圍繞《新污染物治理行動方案》的要求,并參考了國際公約《關于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》及我國當前《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(2023年版)》。主要涵蓋了持久性有機污染物、內分泌干擾物、抗生素等關鍵污染物,同時也納入了微塑料等其他重點新污染物。未來,隨著國際公約和管控清單的更新,框架圖中的指標將進行相應增減,以確保其時效性和適用性。
新污染物生態環境監測標準體系文檔
1. 體系表主要內容
《新污染物生態環境監測標準體系表(2024年版)》共包含170項標準,分為三類:
a) 技術規范:5項,包括新污染物環境監測技術指南、高分辨質譜篩查技術指南等,為環境監測提供技術指導和操作規范。
b) 分析方法標準:135項,具體分為水和廢水42項、土壤和沉積物41項、環境空氣和廢氣25項、固體廢物27項。這些標準詳細規定了各類監測介質的采樣、處理、分析及報告等流程,確保監測數據的準確性和可靠性。
c) 標準樣品:30項,主要配套分析方法標準,用于校準儀器、驗證方法,提高監測結果的準確性和可比性。
170項中已發布實施且現行有效的已有49 項,有 19 項在研,還有 102 項在擬制訂中。
2. 編制與實施
在編制過程中,生態環境部充分考慮了現有生態環境監測標準的銜接性和互補性,確保新標準與舊標準不重復、不矛盾。同時,鼓勵監測機構、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等各方力量參與標準的制修訂工作,共同推動新污染物生態環境監測標準的完善和發展。
在標準實施過程中,生態環境部將根據形勢發展和管理需求,不斷修訂《體系表》,對過時、老舊的標準進行更新,將管理急需的標準納入體系。對于不在《體系表》內但確有必要制訂的標準,經研究論證后也可按程序立項制訂。
通過《新污染物生態環境監測標準體系表(2024年版)》的實施,將會提升生態環境的治理能力,隨著該體系表的深入實施和不斷完善,在新污染物治理方面定會取得更加顯著的成效,我們的生態環境亦會越來越好。